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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格的楼市调控如何继续 解析"国八条"政策看点

山西日报  2011-01-28 06:34

[摘要] 究竟通过调控,房价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才算合理?一直以来没有一个明确的量化指标。如今,新一轮调控首次明确房价调控目标,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A首次明确调控目标 约谈问责动真格

究竟通过调控,房价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才算合理?一直以来没有一个明确的量化指标。如今,新一轮调控首次明确房价调控目标,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说:“定指标表明考核、问责地方政府就有可操作性了。”

这个目标和问责制挂钩,进一步细化了约谈问责的标准和程序。对未如期公布和完成相关目标任务的,地方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B 限购令全面升级 范围扩至

2010年4月出台的调控政策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此后,有16个城市先后出台了“限购令”。

此次调控,进一步扩大限购城市范围,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说:“经过去年3次调控,一线城市房价涨幅得到初步遏制,销售面积同比下降,但是中西部一些中心城市出现量价齐升的势头,这说明一些投资投机目标从一线城市转到二、三线城市。此次加大限购力度,有利于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C 二套房首付提至60% 交易成本加大

与限购这样的行政手段相比,经济手段的力度也逐步加大,引人注目的有两个转变。一是税收政策方面,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从原来的按差价征税改变为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二是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从原来的不低于50%改为不低于60%。

秦虹说:“这是政府采取的主动防范风险的强烈信号。首付提高,银行风险进一步降低;有利于严控投资性需求,引导理性购房。今后利率的变化和房地产政策的调整都存在可能性,政府在探索从机制上避免恐慌购房、买多套房可能带来的风险。”

D 推广“限房价、竞地价”供地方式

能否足量、均衡地保证住房用地供应,对楼市健康发展十分关键。“国八条”提出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朱中一表示:“这样的供地方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有很大压力的,等于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迫使企业加强成本控制。”

通知还强调,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E 充实个人住房信息 完善统计基础数据

业内人士认为,着眼于制度建设,此次调控特别提出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表示,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有利于全面掌握和了解居民拥有住房情况和居住水平,科学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发展态势,及时发现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为调控政策有效实施提供基础。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目前40个重点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初步建立。

朱中一表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对于今后房产税的开征也将起到基础作用,只有信息完善,才能进行科学评估,合理确定征收对象和税率。这也是房产税正在加快推进的一个信号。”

F 保障房用地单列 健全准入退出机制

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大规模推进,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因而确保用地供应至关重要。“国八条”明确,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通知特别提出“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审计署此前发布的公告指出,一些地方廉租住房出现了不符合条件住户退出难等相关问题。

秦虹说:“准入和退出机制,是确保低收入家庭享受政府保障的关键,也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得以持续运行的关键。如果没有健全的机制,有限的保障资源配置就会浪费,保障性住房就会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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