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3日,记者在延边州落实吉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会上获悉,我州将严查商品房不明码标价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月3日,记者在延边州落实吉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会上获悉,我州将严查商品房不明码标价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和我省分别下发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从5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销售新建商品房、二手房要实行明码标价,且一套一标价,要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今后,州及各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6月13日开始,我州将针对商品房明码标价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商品房经销企业下列行为: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表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2011春季伊始,两会精神再度定调中国房地产大势。调控力度卓显政府稳定楼市之决心,保障房政策坚定推行让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触手可及。无论市场如何变迁,作为中国经济的中流砥柱,商品房住宅市场在这跌宕起伏却又充满力量的开局中或将迎来全新起步。为响应政府号召,推动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公平化,2011年3月20日,全球华人房地产家居门户搜房网正式面向全行业发出“放心房”倡议书,呼吁2000万购房者、上千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数百家主流媒体,共同参与“放心房”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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