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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房产税该由谁来交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01-25 14:06

[摘要] 今天,记者为大家带来房产税相关信息,买房交房产税该由谁来交,逐一为大家解答。

编者按: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又称房屋税。自楼市调控以来,已有个别城市实施房产税,但并未范围推行,然大范围推行乃必然之举。近日,关于个人房产税征收问题再次引发热议,北京某政协委员建议应范围征收个人房产税。然而房产税应该由谁来交?又分哪些种类?今天,记者为大家带来房产税相关信息,买房交房产税该由谁来交,逐一为大家解答。

一、按规定应由房主缴税,但在实际中多数都由承租方缴税,关键是看租赁协议中协商由哪一方缴税。

二、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分别如下:

(一)、出租用于居住的:

1、房产税=租金收入*4%;

2、印花税=租金收入*0.1%;

3、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4、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5、月租金超过起征点(仅对个人)的还需要征收:

1)营业税=租金收入*3%;

2)城建税=营业税*7%;(税率:市7% ;县城5% ;农村1%)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二)、出租用于经营的:

1、房产税=租金收入*12%;

2、印花税=租金收入*0.1%;

3、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4、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5、月租金超过起征点(仅对个人)的还需要征收:

1)营业税=租金收入*5%;

2)城建税=营业税*7%;(税率:市7% ;县城5% ;农村1%)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一揽子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其中包括“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的有关税收政策”。

5月17日,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接受采访时表示: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该报道见报后被社会广泛关注,甚至引发了对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走向的疑问。

5月24日,发改委澄清:发展改革委产业研究所有关研究人员“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的讲话不代表发展改革委的立场。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也没有就房地产问题对外发表相关言论并接受媒体采访。

房产新政“国十条”出台一个多月以来,房产税一直是媒体和民生大众谈论的焦点话题。且不说有关房产税的报道谁是谁非,回归房产税本身,我们会发现这的确是一项充满争议的税款。如果有朝一日,征收房产税的政策真的实施了,那么这项税款又该由谁来上缴呢?

我们不能否认,征收房产税政策出台的初衷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或者确切的说这是一把直接刺向炒房团的利剑。可是管理层又该怎样合理使用这把双刃剑呢?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做出了不可磨灭的税收贡献,房产税应该不会对他们有太多的影响。房产税问题至少牵涉到三方利益,其一,国家利益;其二,炒房客利益;其三,买房居住的普通居民利益。

目前来看,GDP应该是一项比较能反映国家利益的指标。房产税的征收对GDP的贡献也许不是特别大,但它也是有利于增加国民生产总值的。如此,我们国家就可以更富强。所以,征收房产税应该不会损害国家利益。

没错,房产税剑指炒房客。管理层提出征收房产税的原动力,应该就是以炒房客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炒房客把住宅用房商业化,向他们征点商业税也是应该的。在房产税面前,炒房客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撤离楼市,要么采取成本转移的对策。如果炒房客选前者,而房产税照征不误,那么这税自然落到刚需者肩上;如果炒房客选择后者,成本转移会以价格的形式传递给住房刚需者,刚需者还是不得不为转移过来的这些成本买单。

由此看来,最终上缴房产税的极有可能是广大的住房刚需者。

我没见过房产证是什么样子的,但我知道这证有70年的有效期。我也不知道70年之后会是怎样的情形,但我知道70年之后我应该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也可以预想到70年之后,房子还是要归还政府的。

这样看来,建房用地本是政府的,建起来的房子本属政府所有。广大住房刚需者只不过跟政府签定70年租赁合同罢了。刚需者为了住上房子,就要一次性付清一定比例的租金,然后再向银行贷款支付余下租金,最后用余下的半生时间来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刚需者看来只是个租客,如果要让他们为真正的房东缴纳房产税,那他们实在是太可怜与可悲了。

税收本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种防御型财政工具,如今变成斩杀炒房客的进攻型财政武器。如果使用得不好,后果可能会是不堪设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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