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107号文),其中明确了影子银行定义、其高速增长的原因、各类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责任,以及旨在限制影子银行信贷风险和杠杆、改善影子银行活动透明度和统计测算方法的政策指引。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107号文),其中明确了影子银行定义、其高速增长的原因、各类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责任,以及旨在限制影子银行信贷风险和杠杆、改善影子银行活动透明度和统计测算方法的政策指引。
这些政策指引有助于建立影子银行活动的监管框架,明确划定监管职责,并改善影子银行活动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度。这些细则主要重申了此前公布的政策(比如,银监会规范银行理财产品的8号文),而不是新的信贷紧缩政策或针对银行非标贷款证券化的措施。
我国在有效控制影子银行活动高速增长和系统风险上升的问题上面临三大挑战:首先存在推动影子银行活动高速增长的根本动力,包括:利率市场化,实际存贷款利率相对较低而信贷需求强劲,以及存在严格的量化的贷存比和贷款额度要求(在资本流入和M2增长放缓的情况下,这些量化指标促使或迫使银行通过非标贷款证券化来满足监管要求)。其次影子银行活动的迅速增长加大了企业杠杆和过度投资风险,而中国仍然缺乏推动消费者信贷/消费增长的措施来解决宏观经济失衡。再次理财/信托产品和国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券的隐性担保问题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因此这些产品对于投资者的吸引力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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