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个人买房不足5年就卖 今起全额征收营业税

新文化报  2011-01-28 11:07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出联合通知,对征收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做出新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出联合通知,对征收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做出新规定。

根据财政部网站2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办理免税具体程序、购买房屋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规自1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通知》(财税[2009]157号)同时废止。

2011年1月13日,由长春搜房网主办的“与购房者共同成长——第四届中国购房者大会暨2010年中国(长春)房地产网络人气榜颁奖典礼”在华天酒店四楼吉林厅盛大开启。长春房地产行业的知名人士、行业精英、春城各大主流媒体及搜房网知名博友和业主代表等五百余人汇聚一堂,共同见证了2010年长春房地产行业这场豪门盛宴。《查看详细

延伸阅读

限购令全面升级扩至 解读新"国八条"

新国八条出炉 尽早回家置业享受政策红利

"国八条"调控楼市 贷款买二套房首付提至六成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长春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