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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房 一方已购房契税没有优惠

城市晚报  2010-04-01 09:23

财政部、国税总局昨天联合下发通知,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据了解,按现行政策规定,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个人,暂按1%税率征收契税。而如果非首次购房,则均要多缴0.5%的契税税款。由于此前财税部门一直没有明确首次购房的概念,一些城市在执行这一政策的时候,往往将一方已有房产后再联名首次购房人买房的情况视作首次购房,放宽了这一政策的范围。不过相关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的联名购房情况并不是很多见,所以该政策的影响并不大。

(《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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