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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市场新规范下月即将实施 改变不止一点点

城市晚报  2011-01-06 10:16

[摘要] 长春租房客目前已经形成很大规模。在长春租房即普遍又无奈,租房往往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房价在涨,未来房产税的实施也将把长春的租房价格提高许多。而买房的人在增加,随之租房的人也在增加。

长春租房客目前已经形成很大规模。在长春租房即普遍又无奈,租房往往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房价在涨,未来房产税的实施也将把长春的租房价格提高许多。而买房的人在增加,随之租房的人也在增加。面对未来租房市场越来越多的问题,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而1995年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宣布废止。那么,到底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为长春租赁市场带来怎样的变化呢?

租赁要备案违反要罚款

面对长春租赁市场,最让人头疼的就是租赁双方的安全性。在房屋租赁管理方面,《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工作由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管,发现违反者责令限期改正;个人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除此之外,还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这一规定将有效地抑制长春租房市场随意增长租房价格的事件发生,也让租赁市场更加安全透明。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多种不得出租房屋的情形,其中包括: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等等。长春现在有很多住宅楼房私自乱接乱建,例如不合理建设的隔断间,就是典型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出台后都是严令禁止、严厉打击的对象。其次,出租人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2010年,中国房地产经历“最严厉政策年”,在房价如过山车般起起伏伏的同时,中国楼市又在跌跌撞撞中走过了一年。在2010年里,究竟哪些事、哪些人、哪些房企又有哪些项目在购房者心中能留下惊鸿一瞥?11月17日,长春搜房网第七届地产网络人气榜票选活动盛装开启,截止12月17日,6大类23项榜单的近230个获奖名单全面揭晓,本次人气榜的颁奖典礼初定为2011年1月中旬在长春市华天大酒店举行,届时搜房网长春站第四届购房者大会将全面落地,业主奥斯卡颁奖盛典也将同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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