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2日,位于思明区西边社一被拆迁户自行搬迁,将房屋腾空并交给拆迁单位。随后,拆迁单位依法对这处房屋进行拆除。据悉,这是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来,思明区首例国有土地上司法强制搬迁案件。
思明区实施首例司法强制搬迁
5月12日,位于思明区西边社一被拆迁户自行搬迁,将房屋腾空并交给拆迁单位。随后,拆迁单位依法对这处房屋进行拆除。据悉,这是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来,思明区首例国有土地上司法强制搬迁案件。
4月18日,思明法院立案受理申请人市国土房产局申请执行厦国土房拆[2010]41号裁决书一案,要求被申请人将思明区西边社一房屋交由拆迁人厦门市鑫开元旧城改造公司拆除。
由于该案为今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以来,思明区首例国有土地上司法强制搬迁案件,为依法稳妥高效保障重点项目拆迁的顺利进行,思明法院采取多项措施,促使案件在一个月内得以执结。
由于这起执行案件将为今后的司法拆迁执行提供范本,思明法院高度重视。该院行政庭严格遵守执行非诉审查机制,认真审查市国土房产局提供的申请材料,并召集相关方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经审查市国土房产局作出的拆迁裁决合法,且安置补偿合理,于4月26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
在执行过程中,思明法院行政庭庭长和承办法官还主动与被拆迁人沟通,耐心听取其诉求。在得知被拆迁人对安置补偿存在疑问时,他们详细为其解说安置补偿计算方法。为彻底解决纠纷,法官建议被拆迁人就拆迁裁决中搬迁后未尽事宜与拆迁人协商,还亲自并带被拆迁人实地查看安置房。
案件执行中,思明法院还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多渠道做好协调化解工作。最终,思明法院务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感动了被拆迁人。短短一个月时间,被拆迁人就同意主动履行拆迁裁决,并进行装修评估,于5月12日自行搬迁,将房屋交由拆迁人拆除。
2011春季伊始,两会精神再度定调中国房地产大势。调控力度卓显政府稳定楼市之决心,保障房政策坚定推行让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触手可及。无论市场如何变迁,作为中国经济的中流砥柱,商品房住宅市场在这跌宕起伏却又充满力量的开局中或将迎来全新起步。为响应政府号召,推动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公平化,2011年3月20日,全球华人房地产家居门户搜房网正式面向全行业发出“放心房”倡议书,呼吁2000万购房者、上千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数百家主流媒体,共同参与“放心房”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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